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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0-10-22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粤卫科函【2010】23号文通知要求,2007、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开始。请严格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粤卫【2004】69号)要求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提出延期的项目今年必须办理结题,不能结题的要提出中止研究项目申请。逾期不办理结题、中止申请者,视同该项目中止,该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入档案,并按卫生厅规定三年内不能申请省卫生厅基金。
二、2008年度未能如期完成的,可提出延期申请,但延期申请时间不超过1年。
三、结题、延期、中止申请均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广东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四、材料要求:
1、结题申请项目:提供《广东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四份。
其中附件材料要求至少1篇正式发表论文复印件等结题必备材料一式二份。要求发表的论文符合以下几点:
(1)标注省卫生厅基金资助;
(2)属课题在研期间发表;
(3)项目负责人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论文的内容与该课题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