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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专家访问签证和居留许可网上预申请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0-10-22
外〔2010〕27号
关于外国专家访问签证和居留许可
网上预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
接广州市公安局通知,为加强外籍人士的实有管理,凡外籍人士在广州市公安局申办访问签证和居留许可手续,须先完成网上预申请手续,公安机关方可受理其纸质申请材料。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外国专家申办访问签证和居留许可手续:
1.外国专家在其有效问签证和居留许可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和有效签证页(含最后一次入境章页)复印件;
(2)《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由外国专家在其住宅辖区派出所自行办理;因公安系统网络的要求,该手续的办理须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网上预申请前3-5天完成,我处方可完成网上预申请的操作);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登录广州市公安局网站,完成网上预申请手续。
3.外国专家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的网上预申请受理号码、介绍信及相关资料,自行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前台办理访问签证和居留许可手续。
三、以上通知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联系人:刘晖 郑伟玲
电话:84036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