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结题及跟踪报告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关于做好2010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结题及跟踪报告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面上项目(自由申请、博士启动)研究期限为2年,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团队项目研究期限为4年。请各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在项目结题后两年内,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年度跟踪报告》(博士启动项目除外),现将具体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需要完成的工作
1《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在研项目需填写《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为20091031日至2010-1031完成的内容。
2《结题报告》结题项目需填写《结题报告》,结题的附件材料(如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公开发表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