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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查实验室危险品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3-10-29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鉴于我院实验室危险品的管理现状,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药品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和实验室的安全,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我院近期拟对各部门的实验室危险品进行清查工作。
请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的实验室于近期彻底清查本实验室现存各类危险品的数量和使用保管状况,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废物、剧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燃易爆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等,并填写附件中的相应表格,经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PI负责人签名后交至各教辅管理人员核对登记入账,于2013年11月15日前由教辅管理人员将报表上报学院设备工作室(联系人:叶老师 87331473 办公楼前座213室)。
特此通知。
附件:各类实验室危险品登记表格
中山医学院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