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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及完成实验室备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0-03-25
各系(教研室)、中心: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执行(见附件一、附件二)。此外,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省卫生厅制定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规定》,自2009年10月1日启动全省各一、二级实验室的备案管理工作。为配合实验室备案工作的进行,我室曾于2009年10月、2010年1月多次发文及通知促请各单位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一、二级实验室的备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