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校区实验室生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研究所、中心:

 为了规范和加强实验室生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防止环境污染,经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北校区后勤办反复调研、讨论,并在医学部安排下,拟从20121115起以北校区为试点,设置生物废弃物收集点(收集点位置见附件),规范开展实验室生物废弃物处置工作。

附件:

学院

楼宇名称

垃圾桶放置地点

 

 

 

 

中山医学院

医学科技综合楼

3、4、5、6、8、9、10、11、12、13、14、15楼中部阳台

何母楼

2、5、7、8、9、10、12、18楼梯间转角处

法医楼

2、3、4、5、7、8 楼洗手间外

动物实验中心

动物中心一楼庭院内

微生物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