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医科处:关于推荐201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有关单位科研科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201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粤科奖字〔20103),现将我校医科本年度广东省科技奖的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要求

推荐项目及人员应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评审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 申报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必须在广东省从事自主创新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推荐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应当征得候选人同意,并须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批准。

() 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我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我省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研究开发成果。推荐项目应按《201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组评审范围》申报。

    () 推荐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权、新药证书等;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被同行所认可。

() 推荐项目完成时间及期限要求:

基础研究类项目,要求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08430日前发表);

技术发明类项目,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2008430日前已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