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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核对仪器设备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12-06-20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学院设备工作室拟对各系(教研室)、所、中心的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理核对工作。
请各系(教研室)、所、中心于2012年7月15日前对本部门的仪器设备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以下基本信息:学校编码、部门编码、设备名称、仪器负责人、放置地点等,同时按上述基本信息自行编制自查表格。
自查表格请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7月16日送至学院设备工作室(办公楼前座213室)。
联系人:叶昕 87331473
中山医学院设备工作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