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的要求,请于614日前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主题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见学校党委《关于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附后)。

请各党支部于614日前将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电子版)发到liuliyun@mail.sysu.edu.cn

 

学院党务工作室

2011526

 

关于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

为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凝聚党员干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共识,凝聚推动科学发展的力量,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创先争优领导小组的要求,请于614日前组织各支部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主题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汪洋书记发表的《重在全面理解,贵在持之以恒——再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文章(见318日《南方日报》),阅读《幸福的方法》和《对我们生活的误测——为什么GDP增长不等于社会进步》等书籍,把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意义,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

二、深入开展讨论。在组织生活会上,要组织广大党员联系实际,围绕什么是“幸福广东”、“加快转型升级与建设幸福广东的关系”、如何建设“幸福广东”等问题展开讨论,谈认识、提建议。结合《关于中山大学服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围绕我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做什么,联系本单位和个人工作实际,找差距、明方向、作承诺,立足本职岗位,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组织指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要把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规定动作,加强组织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承诺践诺。

 

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