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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执行、结题及跟踪报告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9-10-14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办公室《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面上项目(自由申请、博士启动)研究期限为2年,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团队项目研究期限为4年。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或《项目结题报告》;在项目结题后两年内,重点及团队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年度跟踪报告》(自由申请
一、上交材料要求:
1、《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在研项目需填写《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为
2、《结题报告》:结题项目需填写《结题报告》,凡已申请延期一次的项目必须结题;结题的附件材料(如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公开发表论文等)装订于每一本《结题报告》后面(统计数据必须真实,有关成果必须有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标注)。
3、《项目年度跟踪报告》: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将对结题项目进行连续两年的跟踪,今年重点及团队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年度跟踪报告》, 年度统计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