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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2007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9-09-18
各系(教研室)、中心:
2006-2007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部分已到结题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做好项目结题工作(须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结题形式
项目结题分为验收和终止两种形式。
1、项目验收:
已完成主要研究开发内容考核指标的项目须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确定的项目截止时间三个月内进行验收。特殊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出申请,经市科技局研究同意,可再延迟三个月。
2、项目终止:
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项目承担单位应申请予以终止:
①由于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变化,项目原定任务目标已无研究开发价值或者本市已有相当或更高水平的同类科技成果;
②实践证明,项目原定的技术方案和路线不合理,导致无法完成原定任务目标;
③任务书中所承诺的匹配资金、自筹资金等经费条件无法落实,不能满足项目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