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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育苗工程)项目申报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9-07-14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粤教科[2009]58号文的要求,2009年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下称育苗工程项目)开始申报。为做好育苗工程项目申报,请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院校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4]145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为在岗、正式青年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且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3万元。
(三)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
(四)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材料报送
因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院只能限报1项。故请申报人于
联系人:范凌霄、陈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