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位代表:

学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0428日召开。本次大会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出台以及即将启动的“985工程”三期等教育战略规划给我校带来的新机遇为主题。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本次大会,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04220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二)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根据《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规定:关系学校大政方针,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超出教代会规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范围的问题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四)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一式两份,允许另附页补充(提案表格从附件下载)。

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提案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 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提案必须有代表团团长签名。

三、各代表的提案交代表团副团长、提案小组组长高国全教授汇总后,于422日前送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高国全       话:87332128    地址:科技楼11楼北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