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行政管理部门开展2009年度工作总结与2010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党务工作室、学院工会、人事工作室、本科教学工作室、科研工作室、研究生教育工作室、设备与实验室工作室、财务工作室、研究生课程班工作室:

为及时总结本年度工作经验,更好的指导下年度学院工作实施,请学院各行政办公室、工作室指定人员负责撰写本部门2009年度工作总结与2010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经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学院办公室。部门经费预算需于116日前提交,部门工作总结需于124日前提交。工作总结及经费预算格式参见附件。

联系人:陈琼珠,Email:chenqzh@mail.sysu.edu.cn,电话:87330571

 

中山医学院

200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