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中山大学文件

 

中大研院〔200966

关于印发《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学校批准,将于20099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〇〇九年六月十九
 
 

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