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0年中国与加拿大政府间科技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
一、申报须知
中加政府间科技合作基金支持两国科技合作项目。中方出资和征集单位为科技部,加方出资单位为加拿大外交国贸部,委托加拿大国际科技伙伴公司(ISTPCanada)征集。中方申请机构应为在大陆注册、由内资控股的单位。合作项目应由中加双方的科研机构或企业共同参与(加方必须有企业参与,中方无此要求),但应分别向本国的征集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仅向一国征集单位提交申报书的项目将不被受理。双方申请机构各自提交的申报书中,项目名称(中外文)、双方申报单位(中外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中方申请机构向科技部提交纸质申报书时应附上《项目重点信息表格》(见附件一,包括其加方伙伴向ISTPCanada提交申报书时获得的项目编号,格式为CCRD09-nnn)。合作项目的目标、内容、合作方案、时间进度等应由双方申请单位协商一致并体现在各自向本国征集单位提交的申报书中。申请项目应符合两国政府确定的科技合作优先领域,两国申请单位间应已建立交流或合作关系并具备开展合作研究项目的基础。双方应事先确定各自对合作项目的投入、分工及成果分享方式等并签署书面协议。
二、征集和评审
在本次征集中,中方征集单位将采取一轮征集直接填报项目申报书的方式。加方征集单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