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Share
关于中山大学设备报废处置申请表送审规范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9-05-15
转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通知,中山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处置申请表(含各种单价),二级院系在申请单位主管审核意见一栏要求实验室主任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不盖印章),学院设备主管领导签字、学院印章。
各资料版本可参照附件要求操作。
特此通知 。
联系人: 陈役
联系电话:87331473
中山医学院设备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