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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六·一”节日费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9-05-27
各单位:
按照学校人事处“关于发放六·一节日费的通知”精神,学院给予不在中大附中、附小、幼儿园就读(14周岁及以下)的本院教职工子女发放“六·一”节日费,发放标准每人30元。请各单位事务秘书将所在单位教工名单于6月1日前报院办。
联系人:罗栩怡
联系电话:87330571
中山医学院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