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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税进口科教用品自查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9-04-15
各系(教研室)、中心、科研平台:
接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转发广州海关通知,要求我院对免税进口仍在五年监管期内的科教用品进行自查。我工作室已经统计各教研室该期间免税进口科教用品清单。请接到此通知后,逐一进行认真严格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结果填写在表格上,经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及设备经办人签字,于4月21日前将资料送回中山医学院设备工作室。多谢合作!
填表说明:
1、“使用情况”应按货物到达实验室后情况如实填写,如“直接用于本单位的科研、教学活动”、“已到货未验收或未入账”等。如有发生调换、抵押、质押、转让、出售、移作他用、退运出境或进行其他处置的、已补税处理的、实际进口的货物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与申报时不相同的,以及已加入广州协作网的,需在备注栏详细注明。
2、“使用场所”为你实验室递交免税申请报告时所述地点,如有变动,需在备注栏中说明新放置地点,变动原因及时间。
联系人:黄小荣、陈役
联系电话:87330510 、87331473
中山医学院设备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