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电话使用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满足各单位教职员工办公需求,同时规范学院电话使用与管理,现将学院电话使用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
为方便各位教授办公,学院拟在征求教授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为有需要的教授开通办公室电话的“长途通信”和“来电显示”功能。请各教研室事务秘书做好统计工作,于4月14日前将《中山医学院教授办公电话开通长途通信和来电显示统计表》报学院办公室。不参与本次统一开通者,逾期请自行到电信营业厅申请办理。
二、 关于新增电话和迁移电话事宜
学院目前已为医学科技综合楼6、7层教研室办公区的每个大办公室安装了2部外线电话,8-14层教授办公室每室安装了1部办公电话,以满足正常办公之需。在现有基础上,如有单位或个人计划新增办公室、实验室、资料室的电话,或计划将教研室原有电话迁移至新楼,请按以下程序办理:到电信营业厅领取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向院办提交有关申请表,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和加盖学院公章——到电信营业厅办理新开或迁移电话的相关手续。新增电话和电话迁移相关费用由电话使用者(单位或个人)自理。
三、 关于话费补贴与话费缴纳事宜
学院计划于近日启动新旧电话的确认与梳理工作,对不再使用或使用率极低的电话将做销户处理。
从2009年4月起,学院将实行新的话费补助标准,超额话费将由电话使用者(单位或个人)自理。新标准为:①对教授办公电话,不论使用电话数量多少,每人补助话费50元/月;②对教研室其他办公电话,不论使用电话数量多少,每单位补助话费300元/月;③科研实验室的电话费用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学院不予话费补贴。
对学院统一开设的办公电话,其话费将先由学院先行垫支,学院按新的话费补助标准每半年进行一次结算,超支话费将由电话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以院内划帐的方式将相应金额划拨回学院。
以上如有疑问,请咨询院办,联系人:赵月桂,电话:87330571,手机:13512799833。
中 山 医 学 院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