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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09年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9-02-24
各系(教研室)、中心:
根据教技发中心函[2009]5号文的要求,2009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开始,请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可以申请(已退休者不得申请)。申请课题
二、资助类型:申报课题应以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
三、限项说明: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可以同时承担两
四、为了促进博士学科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地脱颖而出,从2007年起博士点基金设立新教师基金课题(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40岁以下正、副教授申报课题不再受理)。
1、 实施范围:中央部门所属重点大学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 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