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09年度“中澳科技合作特别基金”项目征集指南
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和澳大利亚创新、工业与科研部(DIISR)共同资助的“中澳科技合作特别基金”2009年度项目征集工作正式启动,项目征集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1、“中澳科技合作特别基金”项目的澳方牵头单位是澳大利亚创新、工业与科研部(DIISR),中方牵头单位分别是中国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澳方合作者应按照DIISR的要求向DIISR提交申请;有关具体申请要求和说明,请参见其网站(https://grants.innovation.gov.au/ISL/Pages/Doc.aspx?name=ChinaFund.htm)。
中方申请人应按照NSFC的要求向NSFC提交申请;中方申请人也可以按照科技部的要求向科技部提交申请,具体申请要求和说明请参见科技部网站上发布的项目征集通知。
2、资助领域:农业、生物技术、信息通讯技术、环境、采矿、能源和先进材料等方面的合作研究为优先资助领域;其它领域的项目申请也将给予一定考虑。
3、项目执行起始期为2010年1月1日,项目执行期最长不超过3年。
4、我委将对获得批准的项目给予每年最多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的资助经费,用于资助国际合作与人员交流活动。
5、经双方评审确定的资助项目清单将于2009年12月左右在我委网上公布。
二、申请要求
1、凡是承担在研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时间晚于2009年12月31日)并与澳大利亚方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国内专家均有资格申请该项基金。
2、已获得批准“中澳科技合作特别基金”项目,且结题时间晚于2009年12月31日的申请人不得申请此轮项目。
3、项目受理截止日期:2009年4月15日(纸质申请书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