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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教职工体检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8-07-03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
及早发现、预防和治疗疾病是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为此,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为统一规范各校区体检工作,结合学校前几年教职工体检情况,对体检项目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大学教职工体检方案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中山大学教职工体检方案
及早发现、预防、治疗疾病,这是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为此,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为了统一规范各校区的体检工作,结合学校前几年教职工体检情况,现对体检项目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并规定如下:
一、 体检范围和体检时间
(一)体检范围:
1.学校校本部在岗的固定编制工作人员和流动编制(B系列)工作人员;
2.在学校办理离休、退休的学校固定编制人员;
3.2002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