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
为做好我校医科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金项目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2009年起合并。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2009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等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
申请者除应重视《2009项目指南》中有关申请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类别、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外,还应严格遵守相关申请须知和限项规定(见附件1)以及针对近年来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注意事项,以避免不能通过形式审查。特别提醒:
1、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的推荐;在职研究生(不论职称)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2、项目组成员中任何一人违反限项规定,该项目都将被初筛而不能进入评审,且具有连锁受累的负作用。我校往年均有申请项目因超项而被初筛。请申请者将“限项规定”告知所有项目组成员,要求所有成员都务必亲笔签名并填写其正确的身份证号码,落实确无超项;另要求凡参加校外单位项目的人员,须先到学院科研工作室登记以备查超项,再向医科处申请加盖学校公章。凡违规申请者责任自负!
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含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NSFC—广东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须通过校内评审,其中生命科学部各学科重点项目立项领域与相应申请代码、NSFC—广东联合基金人口与健康领域主要研究方向与相应申请代码以及申请注意事项等见附件2。
凡是在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过去没有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申请者,建议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