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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籍工作人员办理签证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8-04-14
各系、教研室、中心:
接省公安部门的通知,外籍工作人员办理签证有以下变化事项,请各聘请单位按照规定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一、自2008年3月10日起,外籍工作人员在我省申办出入境证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检测照片回执和纸质相片。与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相馆可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查询,网址如下:http://www.gdcrj.com/news/P020070607630020002851.xls
二、外籍工作人员在我省公安机关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必须同时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回执。
联系人: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