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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研结余经费转入“续研、预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8-11-05
各系、教研室、中心:
按照《中山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科技[2005]8号)的要求,现决定对
1. 请按照经费本“部门码、项目码、项目名称、起止年月、负责人、已有预研经费本编号、备注”科目顺序将本教研室已结题但未结账项目进行汇总(汇总表格详见附件)。
2. 如有暂付款者,请到财务处清账后才能结题。
3. 07年如已设立结余经费本者,需递交结余经费本给学院科研工作室,以便加入新的结余经费。
4、973、863、国家支撑计划项目按要求不能转结,请各教研室事务秘书注意审核。
5、横向课题结余经费不进行结转办理,经费使用完毕即止。
6、请将已结题项目的经费本、汇总清单的电子文档于
联系人:陈丽芳、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chenlf@mail.sysu.edu.cn
fanlx@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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