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2006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为加强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按时完成,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做好到期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须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结题形式

项目结题分为验收和终止两种形式。

1、项目验收:已完成主要研究开发内容考核指标的项目须在“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确定的项目截止时间三个月内进行验收。特殊情况需提出申请,经市科技局研究同意,可再延迟三个月。

2、项目终止: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项目承担单位应申请予以终止:①由于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变化,项目原定任务目标已无研究开发价值或者本市已有相当或更高水平的同类科技成果;②实践证明,项目原定的技术方案和路线不合理,导致无法完成原定任务目标;③任务书中所承诺的匹配资金、自筹资金等经费条件无法落实,不能满足项目工作的需要;④项目所依托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改进、国际合作、试验设备等研究条件无法落实;⑤项目的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无法进行;⑥项目组织管理不力或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项目工作不能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