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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0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8-10-10
各系、教研室、中心:
2009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开始受理,根据省卫生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项目不属于受理范围。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在职人员。面上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是中级技术职称或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负责人还必须是35岁以下(含35周岁)、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
3、近三年承担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能按时结题者;
4、目前没有在研省卫生厅或/和厅以上科研基金项目者;
5、已获得厅或其以上资助的课题,其内容不得更换申请者而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