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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发布日期:2008-05-21
各系、教研室、中心:
现将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8]49号)和广东省卫生厅《转发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办[2008]3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中山大学实验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大医科[2007]11号)文,对本教研室菌(毒)种的保存、培养、转种、动物感染、管理、人员培训及运输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落实,排除安全隐患,严防菌(毒)种株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严防有毒化合物、放射性同位素泄漏、污染环境和被盗、丢失,切实保障安全。
联系人:陈丽芳、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chenlf@mail.sysu.edu.cn
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0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