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营养膳食对健康影响的研究”等四个重点项目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营养膳食对健康影响的研究”等重点项目课题开始申报,为做好该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者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的通知规定及课题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申报。
二、受理申报的四个重点项目:
1、营养膳食对健康影响的研究
2、器官移植关键技术研究
3、恶性血液病诊治技术研究
4、常见风湿免疫病和变态反应疾病早期诊断与规范性治疗的研究
上述四个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三、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课题申请者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在55岁以下(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60岁以下(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限项申请规定:
1、课题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和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1项课题。
2、同一法人单位对同一课题只能申报1项。
3、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类项目(包括: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公益性行业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五、请学院老师根据自己的科研工作基础,积极与国内及校内外同行沟通联系,争取参与或主持课题申报。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试行)》
《申报书》填写需注意以下事项:
1、封面:
项目名称:请从四个重点项目指南中的项目选择,不能自行编写。
课题名称:请从指南中选择,不能自行编写。
项目组织单位:卫生部
申报单位:中山大学
2、课题信息表
     申报形式:投标
     承担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中山大学”,单位性质“大专院校”,通讯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邮政编码510080,联系电话:87333055;传真号:87330697;主管部门:国家教育部;组织机构代码:45586314-4
3、表十二:申报单位签章
课题负责人需签字,单位盖章及法人签章由医科处统一办理。
(二)联合申报课题证明文件:
申报书中如有“中山大学”之外的单位参与,请尽快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合作协议”要盖合作单位的法人公章,申报书的表十二也需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及法人签章。由于申报时间很紧,“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签章”与“申报书填写”两项工作请同时进行,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这项工作常出现延误,请申请者抓紧完成。
(三)国内外查新报告;
 (四)如有配套资金需附配套资金证明,以确保完成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6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七、申报材料上交时间
  由于申报材料需经省卫生厅审批及集中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因此请申请者于3月13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电子版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

联系人:陈丽芳、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chenlf@mail.sysu.edu.cn
              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