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学院团委学生会纪检部部门章程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内容概要:中山医学院团委学生会纪检部部门章程
 中山医学院团委学生会纪检部部门章程

一、部门设置:

1、中山医学院学生会设立纪检部(包括部长1名,副部长1名,各分支部门部长各1名,干事3名);

2、各团总支学生会分别设立纪检部(包括部长1名,干事由各个分支自主决定);

3、各分支纪检部部长兼任学院学生会副部长。

二、纪检部职能:

 1以团的思想政治为中心,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整个团学干部考核评定,并依据考核

 表,各方反馈意见等监督整个评分流程;

 2负责监督各个时期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以便考核时参考;

 3负责各个活动后的评价调查工作。

 

三、具体的监督制度

(一) 纪检部监督工作共分例会监督和活动评价监督,相应制度如下:

1)例会监督制度

      团委学生会的会议(包括部长会议和其他活动会议等)由秘书长或者部长通知本部门成员到会,会议开始前,各部门成员到签到处签到。纪检部确认到会情况后,由秘书部记录会议内容。会议考核标准:参考中山医学院干部考核条例中的会议考核部分及例会制度。

2)活动评价制度

 1、纪检部每个成员分管具体一个或者两个部门,跟进该部门的工作,向负责人了解并记录工作进展情况,然后进行汇总公示。公示内容为团委学生会每个月的活动开展情况,每个月更新公示一次。另外,纪检部部长应收集好公示内容的电子版材料并发送到各个活动负责人及参与者邮箱。必要时,在中山医学院团委学生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如果公示期间有意见可以以匿名的形式发到纪律监督邮箱,以改进团学的工作。

2、部门内部会议的考勤由部长负责。

3、干部考核由纪检部全体成员负责。

  (二) 执委会监督工作制度:纪检部每1-2周向执委会和秘书处各递交一份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