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中山医学院

各系、教研室、中心:
             2008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卫生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项目不属于受理范围。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副高(含)以下技术职称在职人员。面上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是中级技术职称(含)以上的在职人员; 青年基金负责人还必须是35岁(含)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
3、近三年承担的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能按时结题者;
4、目前没有在研省卫生厅或/和厅以上科研基金项目者;
5、已获得厅或其以上资助的课题,其内容不得更换申请者而重复申请。

二、申请书形式要求
1、继续使用《广东省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基金申请书》(2005年版),请从www.med.sti.gd.cn下载。
2、课题组成员亲笔签名。
3、第3页审批表:单位意见栏请填写具体意见,时间统一填写200812日。主管部门审核具体意见栏统一填写“同意申报”,时间统一填写200813日。
《申请书》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三、查新要求
1、不要求自行查新,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查新。
2、请按要求填写查新检索委托单及技术咨询简易合同。
四、评审费和查新费
上交至省卫生厅的评审费和查新费由医科处统一办理。
五、
申报材料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请于112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六份送交学院科研工作室,其中一份为完整申请书(请标注)。五份为简装申请书(隐去明显与个人有关的资料)。以用于院内评审。敬请各位申请者务必注意申报截止时间,过期则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

11210由学院科研工作室通知入围项目申报。

21231前按以下要求上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为原件(请标注)。
2)查新检索委托单、技术咨询简易合同(必须盖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夹放在第一本《申请书》。
3)获得申报资格者务必于1231日前完成网络上报(www.med.sti.gd.cn),并请自行检查,确保网络申报成功,网络申报不成功者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陈丽芳、范凌霄

联系电话:87330567

e-mail:chenlf@mail.sysu.edu.cn

      fanl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0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