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冯正巩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关于报送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外〔2018〕20号,附件1),为做好我院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计划2019年公临时出国(境)。学院对出国(境)人员审批负有第一责任,按照学校因公出访管理规定和填报指南(附件3)进行审核把关。

  二、申报人员: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离退休返聘人员)。

  三、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访,在我院计划范围内进行调整。

  四、提交方式:请于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前填报《中山大学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附件2),纸质版交到学院科研工作室,电子版发到学院科研工作室邮箱。

  逾期未报送计划的视为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计划后,根据上级部门规定以及要求,可能会对部分工作访问计划进行调整,原则上学术交流性质的出访计划可予以保留。

  (二)目前已经在办理2019年因公出国(境)申报的出访人员,请务必将已申报出访列入到年度计划中予以报备。

  (三)此为计划申报,不收取任何申报材料,请出访人务必在每次出访前按照因公临时出国(境)流程进行申报,完成审批和办理因公证照流程后方可出访。建议出访人提前2个月进行申请出访申报。

  六、联系方式:科研工作室冯正巩、沈洪燕,电话:87330567、87331003,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