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医管〔2019〕2号 医院管理处关于2019年寒假期间公费医疗对外服务时间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19年寒假从2019年1月20日起至2月23日止。寒假期间,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安排人员值班,现将寒假期间对外服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外服务时间
(一)南校园
1月21日 | 星期一 | 2月11日 | 星期一 |
1月24日 | 星期四 | 2月14日 | 星期四 |
1月28日 | 星期一 | 2月18日 | 星期一 |
1月31日 | 星期四 | 2月21日 | 星期四 |
办公时间: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不对外。
办公地点:南校园逸夫楼二楼(农行上面)。
联系电话:84114118。
(二)北校园
1月22日 | 星期二 | 2月12日 | 星期二 |
1月29日 | 星期二 | 2月19日 | 星期二 |
办公时间: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办公地点:北校园行政楼后座110室。
联系电话:87333085。
二、业务受理
假期只受理住院费用报销和重大疾病住院借款;暂停门诊报销业务和普通疾病、慢性病住院借款;暂停医疗费用留单。
三、温馨提示
假期教职工需做特殊检查或治疗,请个人先缴费检查或治疗,开学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医办办理报销手续。学校公医管理规定,凡特殊检查结果为正常、无异常或退行性改变的,检查费用在职教职工、退休教职工按50%报销。
特此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医院管理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