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关于举办“为党而歌”红色诗文作品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谭勇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现将《举办“为党而歌”红色诗文作品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党组〔201921号)转发如下。请按要求准备作品,于430日前统一将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tanyong@mail.sysu.edu.cn

 

 

关于举办“为党而歌”红色诗文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中山大学95周年校庆系列活动,学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学生工作部决定在全校开展“为党而歌”红色诗文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传承红色基因,抒发爱党情怀”这一主题,讴歌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的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寻访和记录学校的革命历史文物和历史遗迹,反映身边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展现新时代学校广大师生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活动由学校资讯管理学院党委承办,求进报社和岭南人杂志社协办。

二、参加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形式内容

        作品体裁为诗歌和散文。诗歌形式不限,可用古体诗和现代诗散文不超过3000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抒发真情实感,具有可读性和感染力;展现真善美,鞭笞假恶丑,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将文学性与思想性融为一体。

四、参评办法

(一)个人或团队均可(团队不超过5人)

(二)作品格式。报名表格与作品合并在同一Word文档内,文档命名为“单位+姓名”(如:中国语言文学系李明)。作品保存为Word格式文档,标题为二号小标宋体,正文为三号仿宋体。

(三)作品报送。各二级党组织收集审核参评作品后,在2019年5月6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linxm29@mail.sysu.edu.cn联系人:组织部林小敏,电话:84110068。

五、评选表彰

       作品征集完成后,将组织评委对初选的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选,评出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此次活动共设:一等奖 2 名,每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 4 名,每名奖金800 元;三等奖 8名,每名奖金500 元;优秀奖 20 名,每名奖金200元,设组织奖若干名。获奖名单将进行通报,并在中山大学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并进行宣传报送。

六、几点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将此作为加强师生党员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内容,与下半年开展的“红色诗文诵读”活动结合起来,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支部和党员、师生参与,指导作品创作,提高参评作品质量。每个二级党组织至少报送1篇以上作品。

(二)参评的稿件必须原创且未在任何刊物公开发表,严禁抄袭或冒名参赛,投稿者应实名,如使用笔名,请务必备注真实姓名。如不属原创或是已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评奖资格;如侵犯他人著作权,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三)稿件一经发送至征稿邮箱,即视为遵守本次作品征集大赛的规则,作品版权及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结集出版或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获奖作品(包括装裱后用于展览、在官方公众号上进行相关宣传等),不另行支付作者稿酬。主办方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如需转载或以其他形式发表获奖作品,须事先征求主办单位同意。

附:“为党而歌”红色诗文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中山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