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发改委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的通知》(粤发改创新函〔2019〕1192号,附件1)及学校科学研究院的通知精神,现将广东省发改委第七批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积极申报工程实验室。
(一)应从事相关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技术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部分成果已成功实现产业化。
(二)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附件2)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要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研发任务和建设目标;建设方案合理,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项目要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五)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研发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编写《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附件4),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前先将申报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名称、牵头人姓名、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发至学院科研工作室邮箱;于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8:00前将《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含有关附件)纸质版3份、《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5)1份交学院科研工作室,电子版发至学院科研工作室邮箱。
三、联系方式
科研工作室冯正巩、沈洪燕,电话:87330567,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9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