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关于2019年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合作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该规划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粤港澳开放合作为主要手段,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建设重点,以创新作为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的主要动力和支撑,以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为主要目标。我校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为充分利用当前政策时机,促进我校国际科技合作进一步发展,深化与港澳地区一流高校或科研机构等的全面合作,现启动有创新意义和内容、能开展实质性大湾区合作与交流的项目培育工作。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及资助范围
- 培育目标:以培育项目为依托,建立稳定的大湾区科研合作平台,开展实质性的大湾区科研合作研究并积极申报各级别有关的国际科技合作/大湾区科研合作项目。
- 资助范围:已有较好的科研合作基础,拟申报各级别国际科研合作/大湾区科研合作项目。我院限申报1项,鼓励从单位层面确定与港澳等单位在某个领域若干方向建立并开展较长期科研合作,避免单纯由个人发起的申请。
二、资助强度及经费使用范围
- 项目培育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项目资助经费为6万元,资助经费使用期限到2019年12月31日止,如有剩余经费将收回统筹。请申请人结合实际做好预算。
2. 经费开支标准、范围严格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开支科目按学校预算管理规定执行;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国际合作交流费、会议费、差旅费、专家讲学费、学术报告费等开支。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请各申请人于6月22日前将各申报项目的《中山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合作培育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及其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联系邮箱;纸质版一式5份(双面打印,普通装订)报送科研工作室(办公楼前座210)。
2.会议评审: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遴选结果报送科研院,科研院该再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评审结果报送学校审核批准后下拨经费。
附件:《中山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合作培育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