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专项(一般项目专题)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2020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已启动申报,申报指南已下发其中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专项属于立项权下放的专题,限项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支持在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 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
二、申报人要求:
面向我校各学院及注册地在广州市的附属医院的科研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项目组成员中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30%。
三、支持经费及方式: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0 年 4 月,实施期限 2或3 年,采取前期资助方式,资助总经费20万元。
三、评选方案:
我校是本专题项目申报的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推荐到市科技局的项目限额60项。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分立项权下放试点方案》(见附件2)的要求,今年起遴选评审工作全部下放到各二级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1)科研院发布申报通知。根据各二级单位35周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数及2019年立项数,确定各单位申报名额(我院4项)。
(2)二级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要求评审专家不得少于5名,评分规则见(附件4)。评审结束后,二级单位以函件的方式报送遴选结果(包括本单位的评审方案、评分表、评审专家意见表和遴选过程总结报告)到科研院备案存档,同时报送电子版。
(3)拟立项项目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科研院报送到广州市科技局。同时按照申报总指南要求,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线上系统填写、提交。
(5)如提交的项目经市科技局审核不通过的,按照遴选的评审结果进行递补申报,不另外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相关通知及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相关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等。
五、申报时间截点:
1.7月15日9时-7月25日17时:申报人完成网上填报。
2.7月26日-29日:学院审核并提交学校会计核算处,所有项目须于 7月29日17时前提交至学校,逾期系统会自动关闭。
申报人完成网上提交后,下载系统申请书PDF,打印纸质版一式六份交至学院科研工作室以便进行院内遴选。
3.7月30日-8月15日:学院组织院内遴选。
4.8月20日前:学院报送材料至科学研究院。
5.8月21日-29日:学校公示时间。
6.9月1日17时:学校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
- 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 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分立项权下放试点方案
- 专家评审表
- 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推荐清单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方式:87330567/873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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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