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携手,共战疫】我院法医鉴定中心应邀主持编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的法医病理学检验建议指南(试行稿)》

发布人:贺素磊

        自2019年12月以来,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又称CoVID-19)暴发流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1月20日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世界卫生组织于2020年1月30日将本次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疫情报告,截至2020年2月25日24时,全国累计确诊78064例,累计死亡病例2715例。但目前我们对这种突发的传染病的认知还相当有限,开展死亡患者的遗体病理解剖,对于阐明发病机制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根据目前报道,新冠肺炎的潜伏期可达2周,少部分个案可达24天或以上,传染性较强,且可能存在潜伏期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传染现象。感染新冠病毒的死者体内可能存留较大载量的病毒,冷藏的尸体可能会延长死者体内病毒的存活时间。基于法医学鉴定、临床及基础研究的需要,法医病理学工作人员有可能会面临新冠病毒感染(或无症状感染、可疑感染)相关死者的遗体、组织器官检验工作,如何规范操作是开展死亡患者遗体病理解剖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应法医学权威学术期刊《法医学杂志》及行业专家的邀请,法医学系党支部书记成建定教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等规定,于2020年2月24日牵头组织专家编写出版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的法医病理学检验建议指南(试行稿)》,该指南已在线刊出,可供法医学领域、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尸体检验相关工作时参考,该指南对临床病理学开展病因学诊断与研究的尸体检验以及其他种类传染病死亡的尸体检验工作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本指南的下载链接:http://www.fyxzz.cn/CN/volumn/current_abs.shtml

(稿件来源: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初审:谭勇;审核:王斌;审核发布:吴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