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提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我校拟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经各单位推荐,学校审核后,由学校直接提名。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3.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2)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请各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人选)。拟提名青年科学奖的人选请于5月26日中午前,由各单位报送《提名项目(人选)简介》电子版(附件3)。拟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请于5月31日前,由各单位报送《提名项目(人选)简介》电子版(附件3)。
2.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人选)进行审核,并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单位需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0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通用项目公示内容需按照附件4中相关要求进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是中山大学的,由学校科研院进行公示;涉及外单位的,由项目组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学校科研院提交《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科学技术)公示情况报告单》。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四、时间安排
5月27日中午前:报送拟提名青年科学奖的《提名项目(人选)简介》电子版(附件3)
5月31日前:报送拟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提名项目(人选)简介》电子版(附件3)
6月1日前:科研院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人选)进行审核,并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各拟提名项目(人选)登陆系统进行系统填报。
6月8日前:各拟提名项目向科研院成果处报送一份奖励提名书初稿(含附件)进行形式审查。
6月10日前:专用项目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6月11日前:各拟提名项目报送公示材料电子版。
6月12日-6月18日:拟提名项目在所有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在外单位进行公示的,公示结果于6月22日前返回科研院成果处。
6月12日-6月18日:组织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审查。
6月26日:网络提名截止。
7月2日:报送纸质提名材料。
五、联系方式
科研工作室联系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方式: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附件: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3.提名项目(人选)简介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公示要求
5.回避专家申请表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