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专项(一般项目专题)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2021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已启动申报,申报指南已下发,其中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专项属于立项权下放的专题,限项申报,接科学研究院通知,现针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专项(一般项目专题)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面向理工医科;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面向学校事业编制和专职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在编在岗人员:
第一类:博士青年科技人员
(1)项目负责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拥有博士学位;
(3)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政策性补助专题和科普专题不受限制)以及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如项目负责人为专职科研人员的,聘期有效期应在项目的执行实施期内。(即2021年4月-2023年4月)
第二类:其他科技人员
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科研人员
2.研究期限及资助额度: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限 2年,采取包干制方式,资助总经费5万元/项。
3.限项规定:同一个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市校(院)联合资助和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根据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指南要求,优选考虑第(一)类博士青年科技人员。
三、支持经费及方式: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1 年 4 月,实施期限 2年,采取包干制方式,资助总经费5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相关通知及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相关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等。
五、申报时间截点:
6月22日9时-7月6日17时:申报人完成网上填报。
学院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方式: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附件:
- 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 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分立项权下放试点方案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