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见附件1;港澳高校名单、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现将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开通时间:系统预计将于2020年8月5日开通;
(2)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
(4)关于推荐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填写;
(5)关于查重: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查重方法见附件7)。请注意: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关于申报资格: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7)关于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①联合申报协议(申报协议模板见附件5):需要作为共性附件上传至系统,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学校科研院审核(邮箱:huangh333@mail.sysu.edu.cn);
②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因为指南对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均有要求为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因此需要在系统中上传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③外籍港澳台专家:需要提供全职或者兼职聘用合同,并上传至系统,凡是在系统中提供护照号的专家请留意提前准备;
(8)关于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和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请使用系统中的承诺书模板,签字盖章后再上传系统。
二、学校申报总体安排
我校承担的课题中合作单位涉及企业的:请填妥《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为校内审核程序,不需要装订在申报书后面,单独交科研院,表格见附件9。
关于项目(课题)预算编制,请提前将预算发送至会计核算处科研经费科审核(cwckyk@mail.sysu.edu.cn,84111020)。
涉及自筹经费的项目(课题):学校原则上不予配套,请问询科研院联系人罗梦娜,020-84111651。凡涉及自筹经费的项目(课题),无论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骨干,均须提前向科研院声明,否则不予申报。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方式: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附件:1.科技部申报通知
2. 港澳高校名单、专项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和形式审查要求
3.申报意向征集表
4.预申报书模板
5.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6.预申报书负责人承诺书及申报单位承诺书模板
7.查重方法
8.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