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申报安排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见附件1;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本批申报将支持我国与 19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大部分方向需要国内外双方同时向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组织申报才有效。
19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单如下:美国、新西兰、以色列、日本、韩国、蒙古、南非、埃及、阿拉伯、新加坡、欧盟、西班牙、比利时、奥地利、芬兰、德国、匈牙利、地球观测组织、澳门;资助领域请查看指南。
现将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系统开通时间:系统预计于10月12日开通,请按照学校及推荐单位统一要求于11月20日(周五,暂定)16点前在申报系统提交。
2. 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 申报账号:在原“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有旧账号的可以在以上新系统中使用,如无账号可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见附件3)开通。
4. 关于推荐单位:请先统一填写“教育部”。
5. 关于查重:重点专项有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
6. 关于申报资格: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7. 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1)联合申报协议:
A. 国内单位联合申报协议:需要作为共性附件上传至系统,申报时间紧凑时,我校为牵头单位项目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学校科研院审核(邮箱:huangh333@mail.sysu.edu.cn),再发合作单位打印签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单位请提前两周以上准备(申报模板见附件6);
B. 中外机构间合作协议及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 协议注意盖章要求:中方:负责人签字,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外方:负责人签字,系主任/单位主管签字,如单位有章请盖公章(如果负责人是系主任/主管为同一人,需提供证明)。外文协议必须附上中文翻译版本,由于我校暂无中外合作协议范本,协议及承诺书都需要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流转发规办审核,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建议至少3周,参考模板参见附件7),否则不保证能按时签出。除了协议,如果指南中没有特殊要求,还可以提供外方意向书,证明信等替代,但注意内容上应有知识产权的约定。
(2)项目外方牵头人必须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机构参与本专项项目,并由其所在境外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应附本人任职证明和中外机构间合作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备忘录、证明信等)。
(3)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因为指南对项目负责人均有要求为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因此需要在系统中上传项目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4)外籍港澳台专家:需要提供全职或者兼职聘用合同,并上传至系统,凡是在系统中提供护照号的专家请留意提前准备。
(5)自筹资金承诺函:根据各指南点要求按需提供,需要上传至系统,一般由合作单位企业提供配套,中山大学原则上不提供配套。有企业参与申报的项目,还需要提交《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附件8)。
(6)其他指南要求的附件。
8. 关于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和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先签字盖章后再上传系统,见附件4;请以系统中的承诺书模板为准。
9. 关于系统人员信息的填写:预申报书填报阶段只需要填写中方、外方项目负责人,不需要填写其他参加人员。
10. 合作单位的选择:合作单位需选择成立1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之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如合作单位未在系统中注册,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注册”字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注册需时约2-3天。
11. 关于形式审查:每个指南点对领域方向等有不同要求,各单位在报送纸质预申报书前,请按照各指南点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
12. 其他事项:有意申报的老师可以咨询科研院联系人黄皓/黄洁虹/罗梦娜的企业微信。
二、学校申报总体安排
申报意向的征集:请申报人填写申报意向征集表,并于11月6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以便授权申报;
预申报书系统提交:请申报人于11月20日(周五)16点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科研院审核及预留推荐单位(教育部或广东省科技厅)审核时间。
纸质材料的报送:请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提交专业机构”并在11月27日(周五)下午16:00前,双面打印纸质材料(胶装、如果太薄,订书机在左侧钉双钉即可)一式3份,提交至南校区中山楼301室。
三、常见问题解答
1. 拟申请项目经费额度
根据指南资助的经费总额和拟立项的项目数目估算,据实申请。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 研究经费能转拨到境外合作单位吗?
不能。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