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方式招收法医学专业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曲怀刚

为了满足广东省及周边地区公检法系统对法医人才的需要,培养复合型、高层次法医学专业应用人才,2021年我校将面向广东省及周边地区公检法司系统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法医学专业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及法医现场学方向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

本次招生的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负责。

 

一、招生专业

法医学(专业代码:100105) 

研究方向: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法医现场学

 

二、学习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制三年,采用在职不脱产学习。

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三、招生对象及人数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系统从事法医专业或相关专业鉴定与技术的在职人员,计划招收6人。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系统从事法医专业或相关专业鉴定与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业务优秀,已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为单位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两名具有法医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5. 获得申请人所在单位政治部或人事部门的报考推荐,考生单位同意委托培养。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 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 改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 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 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 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 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费、采集图像的 方式,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招网发布中 山大学报考点2021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3、法医学综合(单考)。

复试科目:法医病理学 或法医物证学 或法医临床学

 

七、考试时间

1. 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 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3. 考生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试方式及录取

四门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采用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根据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由我校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九、学习方式

第一、二学年完成课程学习,周末上课,上课地点为中山大学北校园。第三学年进入实验与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十、收费标准

1.按教育部规定,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2.培养费按三年收缴,每人每年收费25000元。逾期不交者,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学生来校听课和接受老师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由个人自理。

 

十一、课程设置

按照中山大学《法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或类专业学位)》的要求执行。

 

十二、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园法医系   邮政编码:510080

2、联系电话:020-87330564转801,87335987;

Email: shiyanwei2010@126.com,hzhao@163.com 

3、联系人:时燕薇老师,赵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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