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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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科学研究院通知,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粤卫办科教函[2020]33号)的要求,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医疗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要求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方可申报。
3.必须是副高(含副高)以下技术职称,在研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同时近3年承担的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能按时结题的在职人员。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是中级或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未获得本青年基金资助过的硕士以上或中级、副高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4.项目负责人在同一申报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5.获得过省医学基金及省级以上级别项目资助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二、申报安排
1.我院限报1项,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11月12日前将申报意向发至学院联系邮箱,超额申报则另通知遴选,逾期不受理。
2.申报人将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中大邮箱发至联系邮箱创建账号。
3.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申报人提前提交,避免因网络或硬件等原因无法提交。
4.推荐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统一为2020年12月4日下午5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5.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2月14日前交到科研院科技计划项目处中山楼301房,学校统一盖章报送。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项目起始时间为2021年7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项目如获立项,项目合同书中内容、目标、投入总经费原则上须与申报书一致,请谨慎填报研究内容及目标。其中,总经费指拟新增经费总额,不含已投入经费,如获立项,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申请的基金经费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需自行补足。
3.伦理审查报告需显示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申请项目需提交说明,伦理委员会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人3年内申报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同时3年内不推荐其申报各级科技部门项目。
2. 申报项目不再统一组织查新。申报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决定是否查新,如自行查新的,可将项目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上传。
3. 附件1的《形式审查表》需填报完整,由科研秘书审核打钩盖章,装订在申报书后面一起报送。
4. 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下载申报书PDF文档,项目负责人申报人签名并经申报单位盖章后申报材料一式2份(A4双面,双针装订)和汇总表一并报送。
附件: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 形式审查表
- 伦理承诺书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方式: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