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第十六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正在申报,现将《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科协组〔2021〕2号)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在广东省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含中央驻粤单位及香港、澳门在广东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推荐: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材料报送内容和要求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粘贴相片),由被推荐人本人填写,纸质材料一式4份。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应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需交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4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评奖前五年内、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5. 综合鉴定材料(1000字左右),由推荐单位如实撰写,对被推荐人政治思想、科研成就成果、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例,须加盖推荐单位及所在单位公章。
三、推荐工作安排
请候选人于2月25日前将《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学校将于3月3日-3月9日对《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表》进行公示。请于3月10日前将候选人纸件材料一式四份及其电子版报送科研院计划处(南校园中山楼409房)。
附件:《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