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陈晖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委员会近期发布了《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1〕17号,通知正文详见附件1),现根据相关要求,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及基本申报条件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一)面上项目

1.研究内容及资助领域

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不限项目申报领域,申请人可按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学科分类项下选择合适的领域进行项目申报。

2. 资助强度和期限

10万/项,实施期不超过3年,经费一次性拨付,经费使用实行“包干制”(包干制要求见附件2)。

3.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应为我校的全职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投入项目研究的时间;

(2)具有承担或参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3)申请人在研主持(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且尚未批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4)申请人无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

(5)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应合理安排研究时间,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4. 合作研究要求

面上项目除牵头单位外,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在申报书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境外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申请项目,需在申报系统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需使用申报系统中下载的模板)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应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模板见附件3),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情况。合作协议无须提交,留依托单位存档备查。经协商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不签订合作协议。

5.申报形式

面上项目限额申报。为支持数理等重点基础学科发展,数理学科分类项下申报的项目不计入单位申报数量限制,除数理学科外,其余领域申报限项。具体要求如下:

每个国家重点实验室限报4项(申请人须为实验室科研人员),每个粤港澳联合实验室限报3项(申请人须为实验室科研人员),每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限报2项(申请人须为实验室科研人员)且不占二级单位申报名额。请各国家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于2021年6月30日报学院科研工作室确认是否申报,逾期视为不申报。

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近三年省基金面上项目及2020年度国自然立项情况、上年度省基金申报形式审查通过率等确定各二级单位申报名额,并在申报系统设置指标。

6.预期成果形式

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产出1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形式为主。

(二)杰出青年项目。

1.研究内容及资助领域

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不限项目申报领域,申请人可按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学科分类项下选择合适的领域进行项目申报。

2. 资助强度和期限

 项目资助强度为100 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4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经费预算要求见附件2)

3.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 年1月 1日(含)以后出生] ;

(2)取得博士学位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在系统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

(3)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 ;

(4)属于我校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报杰青项目:

①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

②正在广东省“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本土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引进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8 类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或已获得上述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

③正在申请或正在支持期内的广东省“珠江学者岗位计划”青年学者、“珠江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④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 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

⑤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杰青项目无合作单位和合作研究者。

4.申报形式

杰出青年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数限制。

5.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不少于 2 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其中高质量论文不少于 1篇;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或在本学科领域成长为更高层次的领军人才。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限项要求

1.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仅能申请1项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予申报:

①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②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③申请人2021年提交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积超过2项的;

④申请人2021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请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⑤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

1.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系统确认个人诚信承诺(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

         3.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4. 省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三)科研诚信与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请合理填报预期指标,指标一经填报无法修改,必须完成,否则结题验收会被认定为不通过,计入科研诚信问题,今后无法申报项目。

        4.申请人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一稿多投。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6.如项目申请有涉及科研伦理与生物安全问题,请于7月5日前办理院内手续,医学伦理请将伦理审查申请表及知情材料发至科研工作室联系邮箱;生物安全请按照附件5指引,将材料交至学院安全员庄老师;动物伦理请自行联系动物中心。

因审批流程需一个月左右,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实施网上申报。如需开通账号,请将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中大邮箱发至学院联系邮箱,由科研秘书创建账号,原有账号可直接使用,忘记密码可通过登录页面“忘记密码”取回。

(二) 申报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二级单位、学校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申报人与项目依托单位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详见《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正式申报开始后在网上申报系统直接下载)。

四、时间安排

6月30日,请申报人填写附件6中的202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清单,将申报意向发至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面上项目限额申报,请按时报送意向,以免错过申报机会。如超额需进行院内遴选将另行通知。

6月30日,请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反馈申报意向,填写附件6  202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清单(使用国重/省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名额申报)发至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7月2日,科研工作室将申报资格反馈至申报人。

7月5日,如涉及伦理或生物安全问题,请完成院内办理手续。

7月18日,申报人完成系统提交。有合作单位请在此时间前签订合作协议。

7月23日,学院完成审核提交。

8月5日16:00前,学校进行审查,申报期间请密切关注《申请书》审核进度,如发现被退回修改,请按照“审核意见”认真修改后尽快提交审核,以免错过申报期。

 

附件:1.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含面上与杰青项目申报指南)

2 面上项目包干制及杰青预算要求

3 合作协议及审核表模板

4 申请书模板

5 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办理流程及模板

6 省自然面上项目清单

7 医学伦理模板

 

 

          联系方式:

学院科研工作室

陈晖、沈洪燕    8733056787331003     zsyky@mail.sysu.edu.cn

    学院安全员

     庄少慧  87332342  zhshaoh@mail.sysu.edu.cn

    学校财务处科研经费科 

    020-84111020

    申报系统网络技术支持

    020-83163338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