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科技部于2021年7月6日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项目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通知全文见附件1;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2)。先将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开通时间:7月30日- 8月26日16:00;
(2)申报系统网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3)申报账号:无账号的牵头申报人请填写(见附件7),发至联系邮件开通;
(4)关于推荐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填写,如指南无特殊要求, 建议填写教育部;
(5)关于查重:对牵头人和参与人员均有严格限项要求,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查重(查重方法见附件5)。请注意: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关于申报资格: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7)关于附件要求:根据指南要求及往年专项申报经验,请提前准备如下附件:
①联合申报协议(申报协议模板见附件4):需要作为共性附件上传至系统,申报时间紧凑时,我校为牵头单位项目建议一对一签署,电子版先发联系邮箱审核后再办理盖章,再发合作单位打印签章后寄回,如有外地单位请提前两周以上准备;
②职称证明、博士学历证明:因为指南对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均有要求为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因此需要在系统中上传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的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证明;
③外籍和港澳台专家:需要提供全职或者兼职聘用合同,并上传至系统,凡是在系统中提供护照号的专家请留意提前准备;
(8)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和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请使用系统中下载的最新承诺书模板,需要与联合申报协议同时办理盖章手续;
(9)关于系统人员信息的填写:预申报书填报阶段只需要填写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其他参加人员可以后续在正式申报阶段填报;
(10)合作单位的选择:合作单位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且在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如合作单位未在系统中注册,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注册”字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注册需时约3天。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11)关于形式审查:每个指南点对课题数、参与单位数等均有不同要求,在提交预申报书前,请按照各专项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12)其他事项:有意申报的老师可以咨询科研院联系人黄洁虹/徐梁/罗梦娜的企业微信。
二、申报总体安排
合作单位涉及企业的:请填妥《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附件6),负责人亲笔签字,学院盖章后(办理学院盖章请 提前联系科研秘书),必须在办理联合申报协议盖章手续时附上。此表格为校内审核程序,单独交科研院,不需要上传系统。若负责人与合作企业存在关联关系,请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经学院论证并出具明确意见后办理(建议先联系科研院联系人)。
涉及自筹经费的项目和我校承担的课题(包括由合作单位提供自筹配套的情况):学校原则上不予配套,也建议中大负责的课题所有单位都不提供配套。如果实在需要由合作企业提供配套,协议签订前请联系科研院联系人黄洁虹,020-84111651,提供相关材料,审核批准后办理。
涉及临床研究的项目,建议以附属医院为依托单位申报。
预申报书系统提交:请申报人于8月19日(周四)9:00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以便科研院审核及预留足够修改时间。
纸质材料的报送:申报人在系统显示为“渠道部门已提交,专业机构审核中”(预申报书无水印后)并在9月1日(周三)前,双面打印纸质材料(胶装、如果太薄,订书机在左侧钉双钉即可)一式2份,各单位汇总提交至南校区中山楼一期301房。
附件:
1. 科技部申报通知
2. 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形式审查要求和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3. 项目预申报书模板(参考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21模板,以系统为准)
4. 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5. 查重方法
6. 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审核表
7. 申报意向征集表
8. 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