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2022年度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已启动申报,详见指南(附件1-6),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
本次申报包括六大专项:
1. “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科技专项(共5个方向)、
2. “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共4个方向)
3. “新材料”重大科技专项(共3个方向)
4. “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科技专项(共2个方向)
5. “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科技专项(共3个方向)
6. “健康医疗”重大科技专项(共5个方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面向我校各相关学院及注册地在广州的附属医院的在编在岗人员,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申报限制: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项目前,已明确获得立项且未验收的项目。
3.其他规定:二级单位存在2021年3月1日前合同到期且在申报新项目前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本专题所有方向项目(限制到二级单位)。过往已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陆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没有账号的请将姓名、中大邮箱、手机号码发至联系邮箱创建。忘记密码可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发送密码重置邮件。请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相关附件包括以下材料: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合作协议等。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四、支持方式及经费:
项目起始时间为 2022 年 4月-2025年3月,实施期限 3年,采取事前资助及分期拨款方式,资助总经费500-1000万元/项。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人网上填报时间:7月19日9时—8月11日12时。
2.学院完成审核时间:8月12日上午12时前提交至学校财务处审核,所有项目须于 8月15日12时前提交至学校,逾期系统会自动关闭。
六、注意事项:
1.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7),请先发学院联系邮箱,科研秘书审核后再到科学研究院科技计划纵向处中山楼301房申请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我校主持申报的项目签署合作协议盖章时需要提供《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表》(见附件8),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存档;我校参与申报的项目签署合作协议盖章时需提供申报书基本信息页,填写做足间接经费承诺函(见附件10).
2.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附件9),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附件:
1. “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大科技专项指南
2. “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指南
3. “新材料”重大科技专项指南
4. “新能源(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科技专项指南
5. “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科技专项指南
6. “健康医疗”重大科技专项指南
7. 合作协议(参考模板)
8 .《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申报合作企业关联关系表》
9.广州市科技计划经费预算说明
10. 间接经费承诺书(中大作为参与方需填写)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
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