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发布人:陈晖

各系、教研室、中心、研究所:

接科研院通知,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已启动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附件1),具体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请将姓名、手机号码、中大邮箱发至联系,由科研秘书创建账号,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科研秘书发送密码重置邮件。

二、申报事项:

1. 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由四个专题组成:专题一“银龄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专题三“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四“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不含港澳台)专题三和专题四由科学研究院负责申报管理工作,资助额度及指南要求请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

的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除外)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书需要提供附件材料清单请见(附件2);

4.专题三“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 申报单位与来访外籍青年科研人员需签订中文和外文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签订通过学校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办理,办理时请在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关联关系审核表”扫描件(模板请见附件3-4)。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1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合作协议模板请见附件5),并到科学研究院纵向处中山楼301房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5. 专题四“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需要上传国外接收单位公章的接受函;

6.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请见(附件6);承诺函共2份,其中一份学院审核盖章交科研院留存;

         7.申报专题三“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的于9月20日前OA出函给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进行逐级审核,附件附上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派出单位推荐函、来访申请表、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访真实性承诺函(附件7)、护照首页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8.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9月2日-9月23日,申报时间,合作协议学校盖章,完成系统提交。

        2.9月17日前,申报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访广东交流与工作的人员在OA提交审核申,(https://oa.sysu.edu.cn/oa/main)。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9月20日前从学院报出,提交各管理部门进行逐级审核。

        3.9月24日-9月27日,学院完成审查,提交至等待推荐单位财务审核状态。

        4.9月28日-10月12日,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10月12日中午12:00前网上提交,超过时间申报网将全部自动关闭

 

        学院联系人:陈晖、沈洪燕;联系电话:87330567、87331003;联系邮箱:zsyky@mail.sysu.edu.cn

        学校科研财务科:84111020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20-83163338

 

附件: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2. 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申报材料清单

           3. 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

           4. 关联关系审核表

           5.合作协议模板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7.申报单位出具的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访真实性承诺函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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